现用名词 |
曾用名词 |
说 明 |
视觉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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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和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
工作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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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指有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其它规定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离地面 0.75m 高的水平面 |
维护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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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使用一定时期后,在工作面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与设备在新安装时在同样条件下产生的平均照度之比 |
水平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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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面上一点的照度 |
垂直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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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面上一点的照度 |
照度均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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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变化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种表示:最小与平均照度之比;最小与最大照度之比 |
直接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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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视野中高亮度或未曾充分遮蔽的光源所产生的眩光 |
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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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野内由于亮度的颁或范围不适宜,或在空间或在时间上存在着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起不舒适和降低目标可见度的视觉条件 |
眩光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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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最远处灯具和眩光评价点的连线与灯具的下垂线之间的夹角称γ角,γ 角大于或等于 45° 的范围称眩光角,见附图 2.3 |
眩光评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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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端墙垂直中心线上,站位时取 1.5m 高,坐位时取 1.2m 高,与墙面垂直距离 1.0m 处为眩光评价点。一般情况下一个房间取二个眩光评价点 |
反射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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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视野中光泽表面的反射所产生的眩光 |
光幕反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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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觉作业上镜面反射与漫反射重叠出现的现象 |
直接型灯具 |
截光型灯具 |
光强分布为 90 ~ 100% 的发射光通量直接向下达到无限大的假定工作面上的灯具 |
遮光角 |
保护角 |
光源最边缘的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与通过裸光源发光中心的水平线之间的夹角 |
横向观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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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条型灯具的灯管与视线垂直的方向 |
纵向观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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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条型灯具的灯管与视线平行的方向 |
反射比 |
反射率反射系数 |
反射比系指该表面反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
照度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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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比系指该表面的照度与工作面一般照度之比 |
灯具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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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灯具发射光通(流明)与灯具内的全部光源按规定条件点燃时发射的总光通之比 |
照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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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按其安装部位或使用功能而构成的基本制式 |
一般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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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为照亮整个场地而设置的照明方式 |
分区一般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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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提高特定区域照度的一般照明方式 |
局部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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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某些部位(通常限定在很小的范围之内,如工作面)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方式 |
正常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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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安装着的人工照明 |
应急照明 |
事故照明 |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 |
疏散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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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能被有效地辨认和应用,使人们安全撤离建筑物 |
安全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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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 |
备用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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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 |
安全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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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面的门 |
疏散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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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和房间连通的疏散走道或过厅的门 |
高杆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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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大于 20m (含 20m 的灯杆上进行大面积照明的一种方式 |